3.第六条关于由征收、国有化或其效果相当于征收、国有化的其他措施发生的补偿款额的争议,有关的国民或公司在诉诸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后六个月内仍未能解决,可将争议提交由双方组成的国际仲裁庭。
根据我们的判断,老挝政府对中国-老挝双边投资协定第8条(3)款的解释不成立。我们认为该条款的措辞并不能根据建议的方式分离征收索赔,这样一来,责任问题就可由国内法院决定,而补偿款额则由仲裁庭决定。根据我们的判断,“如果有关投资者按第2段指定的程序诉诸法律,则本段条款不适用”这句话是指如果任何争议提交至国家法院,则申请人不得再将任何该类争议提交仲裁。因此,一旦征收补偿提交至国家法院,则该方面的补偿均不提交仲裁。应注意的是,这不表示任何及所有关于征收的争议都提交仲裁。根据第8条(3)款,这仅在争议涉及补偿额的问题时有效。 [361]
根据我们的判断,仲裁员的结论驳回了几个难点。首先,如果本案中仅有的问题是数额的问题,则不清楚国家将把哪个问题提交国家法院。而且,如果国家已经将损失金额问题提交国家法院,尚不清楚如何解决提交至仲裁庭的同一问题。除此之外,“直接征收的案件(争议中只有数额的问题)越来越罕见,东道国完全可以通过不向市法院提交责任争议来避开间接征收补偿款额的仲裁”已是一个现实的实际问题(见2015年Michael Hwang和Aloysius Chang发表在《ICSID Review》上的文章“Government of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讼Sanum: A Tale of Two Letters”(2015)30(3):506-522)。在该等案件中,投资者被迫向国家法庭提出对东道国的征收行为做出裁定;但是如果投资者这逃避样做,则不得将补偿争议提交仲裁。还需补充的是,即使直接征收的案件非常少,但东道国只要否认他们存在征收行为就能有效地避开仲裁(见August Reinisch 2011年在《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1-57页上发表的文章“How Narrow are Narrow Dispute Settlement Clauses in Investment Treaties”)这将再次迫使投资者诉诸国家法院,由此不得提交仲裁。在这点上我们发现,仲裁庭在谢业深案中做了类似的结论(见【154】),秘鲁竭力主张的解释将得出一个站不住脚的结论,即投资者不可能真正走仲裁渠道。总之,我们认为老挝政府敦促我们的立场是一样的。 [362]
征收的合法性,应投资者的要求,应由采取征收措施的缔约一方通过恰当的法律程序审查。如果就补偿款额存在分歧,则投资者及其他缔约方应协商确定被征收的投资的价值。如果从协商开始后三个月内未达成一致,则补偿款额,应投资者的要求,应由采取征收措施的缔约一方通过恰当的法律程序或通过国际仲裁庭的方式进行审查。 [370]
除第五、六和十一条外,缔约任何一方对缔约另一方根据第二条规定允许在其领土内的投资或收益所给予的待遇不应低于其给予第三国国民和公司的投资或收益的待遇。 [372]
Stanimir A. Alexandrov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就促进和保护投资于1985年11月21签订的协议(“《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已经提交其持有的中国-新加坡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版本,即证据RL-0143。因此,在本裁决书中,仲裁庭提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两种版本。
[2]2020年8月7日仲裁申请(“仲裁申请”)第2段。
[3] 2021年9月23日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59段;暂称“德阳峰泰矿”,参考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3段。
[4]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3段。
[5]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7段;2021年11月12日被申请人关于先决异议的记要书和分步审理申请(“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8、第55段和第73段。
[6]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7段;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7段、第55和第68段。
[7]申请人2022年2月11日有关分步管辖异议的记要答辩书(“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6段。
[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7段。
[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7段。
[1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8段。
[1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9段以及后续段落。
[1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段。
[1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23段。
[1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4段。
[1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6-27段。
[1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8段。
[17]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9-31段。
[1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0段。
[1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2-33段。
[2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8段。
[21]申请人2022年4月11日有关分步管辖异议的第二答辩书(“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3-15段;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7段。
[2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9段。
[2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40段。
[2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41-42段。
[2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44-47段。
[26]2022年3月14日被申请人有关审前分步异议的答辩书(“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8-19段。
[2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8段。
[2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6段。
[2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7段。
[3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50-59段。
[3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51-54段。
[3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55-57段。
[3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58段。
[3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59段。
[35]参考示例,被申请人记要书,第189段和第191段;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2段。
[3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49段。
[3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4-29段。
[3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6-27段。
[3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8-29段。
[4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34段。
[4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1-32段。
[42]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7段。
[43]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8-22段。
[4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4段、第26段和第28段。
[45]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7段。
[46]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9段。
[47]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0段。
[48]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5段、第26段和第32段。
[49]被申请人记要书,第187段及后续段落。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5段及后续段落。
[5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34段。
[5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6段。
[52]被申请人记要书,第191段及后续段落;被申请人答辩书,第41段及后续段落。
[5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40段。
[54]被申请人记要书,第325-336段。
[55]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94段及后续段落;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6段及后续段落。
[56]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3段。
[57]申请人关于案件实质问题的记要书,第158段;2021年11月26日申请人分步答复意见第40段;2021年12月10日申请人修订的分步审理答复意见(“申请人修订的答复意见”)第49段;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65段及后续段落。
[5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65-68段。
[5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69段。
[60]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8段。
[6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70-71段。
[6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70段及后续段落;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30段及后续段落。虽然申请人原先认为其非征收索赔同样包括在《协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仲裁同意范围内,但申请人改变其立场,认为是否违反条款的规定仅取决于仲裁庭在最惠国条款项下的管辖权。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34段。
[6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43段。
[6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13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404段。
[65]《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略微不同。参考以下第68段。
[66]普拉马财团有限公司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3/24),2005年2月8日有关管辖权的决定,参考第198段(证据RL-54)。
[67]被申请人记要书,第195段及后续段落。
[68] 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00段及后续段落;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0段。
[6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1-64段。
[7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5 段及后续段落。
[7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7-70段
[7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71 段及后续段落。
[7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73-75段。
[74]被申请人答辩书,第76 段及后续段落。
[75]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03段;被申请人答辩书,第78段及后续段落。
[76]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03段;被申请人答辩书,第79段。
[77]European Media Ventures SA诉捷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BLEU-捷克双边投资协定),管辖权裁决书,2007年5月15日(证据CL-111)。
[7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80-84段。
[79]Starrett Housing Corporation、Starrett Systems, Inc.等人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伊朗国家银行等人案(IUSCT案件编号:24),中间裁决书,1983年12月19日(证据CL-152)。
[80]OOO Manolium-Processing诉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8-06),最终裁决书,2021年6月22日(证据CL-154)。
[8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85-92段。
[8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93段及后续段落。因此,被申请人提交其持有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版本,即证据RL-143。因此,在本裁决中,仲裁庭提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两种版本。
[8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61段及后续段落和第116-120段。
[8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52-54段。
[8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1-123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56段及后续段落。
[8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4段。
[87]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5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57段。
[88]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0 段及后续段落。
[8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2段。
[9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6-12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4段。
[91] 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9段及后续段落;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4段、第71-73段。
[92]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71-73段。
[93]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第387段,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10月22日(证据RL-100)。
[9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31-134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74-77段。
[95]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6-70段。
[96]捷克共和国政府诉European Media Ventures SA案,2007 EWHC 2851(商业)(证据CL-133)。
[97]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35-140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79-89段。
[9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3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85段及后续段落。
[9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41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91-95段。
[10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42-149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97 段及后续段落。
[101]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99-106段。
[10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50-155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07段及后续段落、第112段及后续段落。
[103]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09-111段。
[104]《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略微不同。参考以上第68段。
[10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26-12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64段。
[10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7-70段。
[107]Sanum Investments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一),PCA案件编号:2013-13,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2016】 SGCA 57,2016年9月29日,第126段(证据RL-130)。
[108] 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39段(证据RL-138)。
[109]Sanum Investments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一)(PCA案件编号:2013-13),2016年9月29日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2016】 SGCA 57,第126段(证据RL-130)。
[110] 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00段及后续段落;被申请人答辩书,第60段。
[111]参考笔录,第31页第13行至第33页第22行;第250页第19行至第253页第16行。
[112]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中国草拟的第10条规定)(证据RL-8)。
[113]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新加坡草拟的第13条(1)款和(2)款的规定)(证据RL-8)。
[114]《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略微不同。参考以上第 68 段。
[115]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中国草拟的第10条规定)(证据RL-8)。
[116]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新加坡草拟的第13条(1)款和(2)款的规定)(证据RL-8)。
[117]《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118]奥地利航空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最终裁决书,2009年10月9日(证据RL-84)。
[119]ST-AD GmbH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12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97 段及后续段落。
[12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00-103段。
[122]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10月22日(证据RL-100)。
[123]奥地利航空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最终裁决书,2009年10月9日(证据RL-84)。
[124]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12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04-106段。
[12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07-109段。
[12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10-112段。
[12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21段。
[129]奥地利航空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2009年10月9日最终裁决(证据RL-84)。
[130]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131]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10月22日(证据RL-100)。
[13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16-122段。
[13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23-126段。
[134]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27段。
[13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28段。
[13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0-222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79-185段。
[137]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3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95-202段。
[13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4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91-194段。
[13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86-190段。
[140]奥地利航空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2009年10月9日最终裁决(证据RL-84)。
[141]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2013年7月18日管辖权裁决书(证据RL-109)。
[142]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2012年10月22日管辖权裁决书(证据RL-100)。
[14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5-231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03-210段。
[144]《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14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0-222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79-185段。
[146]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中国草拟的第4条(3)款规定))(证据RL-8)。
[147]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新加坡草拟的第6条(2)款的规定)(证据RL-8)。
[148]《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149]新加坡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和中国在1985年10月24日拟定的《协定》文本(证据RL-8)。
[15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20-222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79-185段。
[151]《协定》(中文)(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略微不同。参考以上第 68 段。
[15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13-115段。
[15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37段。
[154]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38-142段。
[15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43 段及后续段落。
[156]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157]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决定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158]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证据CL-10)。
[159]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80-293段;被申请人答辩,第145段。
[160]Hela Schwarz GmbH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7/19。
[16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48-152段。
[16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53 段及后续段落。
[163]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决定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164]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证据CL-10)。
[16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55-160段。
[16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61-165段。
[16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66 段及后续段落。
[16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68-171段。
[16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72-177段。
[170]Lighthouse Slaughterhouse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案,重庆市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案件编号:(2005)渝高法行终字第54号,2005年6月20日(证据R-86-CH)。
[17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78-185段。
[17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57-159段。
[17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62-168段。
[174]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17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69-172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37-141段。
[17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73 段及后续段落。
[177]Hela Schwarz GmbH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7/19。
[17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76-17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45 段及后续段落。
[179]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180]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新加坡上诉法庭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18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79-184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42-145段。
[18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85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47-151段。
[183]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52段。
[18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86 段及后续段落。
[18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88段。
[186]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决定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187]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证据CL-10)。
[18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89-192段。
[18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58-164段。
[190]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65-168段。
[191]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21-130段。
[19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94-197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31 段及后续段落。
[193]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69-173段。
[19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158-168段。
[195]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32段及后续段落。
[196]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及其他公司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49段(证据RL-138)。
[19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86-189段。
[198]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19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90-193段。
[20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194-201段。
[20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02 段及后续段落。
[20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98-207段。
[20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08-216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 226-231段。
[20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36段。
[205]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206]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37段。
[207]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39 段及后续段落。
[208]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41-244段。
[20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46段。
[210]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47段。
[211]Lighthouse Slaughterhouse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案,重庆市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案件编号:(2005)渝高法行终字第54号,2005年6月20日(证据R-86-CH)。
[212]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48-252段。
[213]Pione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y Limited诉广东省广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案件编号:(2001)行终字第15号,行政判决书,2003年11月27日(证据C-115)。
[21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53-261段。
[215]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63 段及后续段落。
[216]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65-269段。
[217]笔录,第2天,350页,第18行——351页,第15行。
[21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04 段及后续段落。
[21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09-212段。
[22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06段。
[221]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222]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新加坡上诉法庭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22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13-214段。
[22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32-243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11-222段。
[225]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23段。
[226]Quasar de Valores SICAV S.A.等人诉俄罗斯联邦政府案,斯维亚上诉法院,案件编号:T 9128-14,判决书,2016年1月18日),(证据RL-128)。
[227]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228]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新加坡上诉法庭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22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24段。
[23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09 段及后续段落。
[23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44-246段。
[23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47段。
[23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48段。
[234] 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证据RL-138)。
[23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2段。
[23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3-254段。
[23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5段。
[23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6-257段。
[23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8段。
[240]奥地利航空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最终裁决书,2009年10月9日(证据RL-84)。
[241]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10月22日(证据RL-100)。
[242]ST-AD GmbH(德国)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证据RL-109)。
[24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59段。
[244]Vladimir Berschader和Moïse Berschader诉俄罗斯联邦政府案,SCC案件编号:080/2004,裁决书,2006年4月21日(证据RL-62)。
[245]RosInvestCo UK Ltd.诉俄罗斯联邦政府案,SCC案件编号:079/2005,管辖权裁决书,2007年10月5日(证据RL-72)。
[24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61-265段。
[24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68段。
[248]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249]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250]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裁决书,2017年5月31日(CL-10)。
[25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69段和第272-274段。
[25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75-279段。
[253]Renta 4 S.V.S.A 等人诉俄罗斯联邦,SCC案件编号:24/2007,先决异议裁决书,2009年3月20日,(证据RL-77)。
[254]欧洲媒体风险投资公司诉捷克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管辖权裁决书,2007年5月15日(证据CL- 111)。
[25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69段、第280-281段和第 287段。
[256]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新加坡上诉法庭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25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82段。
[25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90-292段。
[25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94-296段。
[26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94-295段。
[26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96段。
[26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1段。
[26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98-300段。
[264]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80段。
[265]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266]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267]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案(I),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268]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裁决书,2017年5月31日(CL-10)。
[269]申请人的修订答辩状,第51-53段;申请人的记要答辩书,第82-92段。
[270]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04-306段。
[271] 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证据RL-138)。
[27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93-97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07-314段。
[273]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99 段及后续段落。
[274]欧洲媒体风险投资公司诉捷克共和国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管辖权裁决书,2007年5月15日(证据CL-111)。
[27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00 段及后续段落。
[27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02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15 段及后续段落。
[277]捷克共和国政府诉欧洲媒体投资风险公司案,2007 EWHC 2851 (商业) (证据CL-133)。
[278]Renta 4 S.V.S.A 等人诉俄罗斯联邦,SCC案件编号:24/2007,先决异议裁决书,2009年3月20日,(证据RL-77)。
[27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04-10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17-319段。
[280]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09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20-322段。
[28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111-114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23-329段。
[282]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证据CL-8(之二))(申请人译本)。
[283]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案(I),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证据CL-9)。
[284]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革命共和国政府案(I),新加坡上诉法庭判决书,编号:【2016】SGCA 57,2016年9月29日(证据RL-130)。
[285]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CL-10)。
[286]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17-242段。
[287]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19段和第 230段。
[288]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29-232段。
[28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22-228段。
[29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38-240段。
[29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239段。
[29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45-249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71-283段。
[293]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82段。
[294]
[29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57-267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292-302段。
[296]《协定》(中文),第4条,(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297]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94 段及后续段落。
[298]被申请人记要书,第296-302段;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06-309段。
[299]被申请人记要书,第303-318段。
[300]被申请人记要书,第305-310段。
[30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12-313段和第332段。
[302]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13-316段。
[30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17-322段。
[304]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19-323段。
[305]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25段。
[306]ICS Inspection and Control Services Ltd(英国)诉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9,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2月10日,第313段(证据L-95)。
[307]Suez, Sociedad General de Aguas de Barcelona S.A.与InterAguas Servicios Integrales del Agua S.A.诉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3/17, 管辖权决定书,2006年5月16日(证据CL-186)。
[308]Kiliç İnşaat İthalat İhracat Sanayi诉土库曼斯坦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0/1,裁决书,2013年7月2日(证据RL-107)。
[309]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26-327段。
[310]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31段。
[311]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28-330段。
[312]UP(前身为Le Chèque Déjeuner)与C.D Holding Internationale诉匈牙利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3/35,管辖权初步问题决定书, 2016年3月3日(证据CL-11)。
[313]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34-337段。
[314]被申请人答辩书,第333-342段。
[31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70-274段。
[316]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80 段及后续段落。
[317]Wintershall Aktiengesellschaft诉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4/14,2008年12月8日(证据RL-74)。
[318]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40-343段。
[319]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44-348段。
[320] 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82段及后续段落;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68-373段。
[321]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85段。
[322]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86-290段。
[323] 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291-299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56-367段。
[324]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49-355段。
[325]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00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74-380段。
[326]UP(前身为Le Chèque Déjeuner)与C.D Holding Internationale诉匈牙利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3/35,管辖权初步问题决定书, 2016年3月3日(证据CL-11)。
[327]Gas Natural SDG, S.A.诉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3/10,管辖权初步问题决定书,2005年6月17日(证据CL-188)。
[328]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01-308段;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88-402段。
[329]申请人记要答辩书,第309段及后续段落;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99-402段。
[330]申请人第二答辩书,第381-387段。
[331]普拉马财团有限公司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3/24,管辖权决定书,2005年2月8日,第207和第212段(证据RL-54)。
[332]European American Investment Bank AG (奥地利)诉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17,管辖权裁决书,2012年10月22日,第450-451段(证据RL-0100);Vladimir Berschader与Moïse Berschader诉俄罗斯联邦政府案,SCC案件编号:080/2004,裁决书,2006年4月21日,第206段(证据RL-62)。
[333]普拉马财团有限公司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3/24,管辖权裁决书,2005年2月8日,第203段(证据RL-54)。
[334]UP(前身为Le Chèque Déjeuner)与C.D Holding Internationale诉匈牙利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3/35,管辖权初步问题决定书, 2016年3月3日(证据CL-11)。
[335]《协定》(中文),第4条,(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143,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336]《协定》(中文),第9页和第10页(证据C-1)。被申请人提交了不同版本的《中新双边投资协定》,即证据RL-5,与以上引用的版本并无实质差异。
[337]另见第1号程序命令,第6.2节;申请人记要书,第332段【“仲裁庭有权根据该协定第13条(10)款规定裁决申请人的所有费用、开支和律师费用”】。
[33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协定》(中文),证据C-0001/证据RL-0143)于1985年11月21日签订。
[339]《协定》(中文)(证据C-0001/证据RL-0143)。
[340]牛津词典(证据CL-0141)。
[341]韦氏词典(证据CL-0142)。
[342]兰登书屋词典(证据CL-0143)。
[343]柯林斯英文大辞典(证据CL-0144)。
[344]麦克米伦词典(证据CL-0145)。
[345]证据RD-0002,第12页。
[346]被申请人开庭陈述,第27页(证据RD-0001)。
[347]被申请人结案陈词,第11页(证据RD-0002)。
[348]被申请人结案陈词,第11页(证据RD-0002)。
[349]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 SGCA 57,2016年9月29日,第126段(证据RL-0130)。
[350]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39段(证据 RL-0138)。
[351]《协定》(中文)(证据C-0001/证据RL-0143)。
[352]《协定》(中文),第13条(3)款(证据C-0001/证据RL-0143)。
[353]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 SGCA 57,2016年9月29日,第133段(证据RL-0130)。
[354]《协定》(中文)(证据C-0001/证据RL-0143)。
[355]有关极其类似的分析,请参见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第84段(证据 CL-0010)。
[356]谢亚森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第150-152段(证据CL-0008(之二))。
[357]谢亚森诉秘鲁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07/6,关于管辖权和权能的决定书,2009年6月19日,第151段(证据CL-0008(之二))。
[358]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第329段(证据 CL-0009)。
[359]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PCA案件编号:2013-13,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12月13日,第330-333段(证据CL-0009)(补充强调)。
[360]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 SGCA 57),判决书,2016年9月29日(证据RL-0130)。
[361]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 SGCA 57,2016年9月29日,第130段(证据RL-0130)(补充强调)。
[362]Sanum Investments Limited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案,新加坡上诉法院判决书,编号:【2016】 SGCA 57,2016年9月29日,第133段(证据 RL-0130)。
[363]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第70-87段,(证据CL-0010)。
[364]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74段,(证据 CL-0010)。
[365]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也门共和国,ICSID案件编号:ARB/14/30,管辖权决定书,2017年5月31日,第70-87段(证据CL-0010)。
[366]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46-451段(证据 RL-0138)。
[367]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41段(证据 RL-0138)。
[368]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人诉蒙古国政府案,PCA案件编号:2010-20,裁决书,2017年6月30日,第451段(证据 RL-0138)。
[369]ST-AD GmbH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证据RL-0109)。
[370]ST-AD GmbH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第341段(证据 RL-0109)。
[371]ST-AD GmbH诉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PCA案件编号:2011-06,管辖权裁决书,2013年7月18日,第341段(证据RL-0109)(补充强调)。
[372]《协定》(中文)(证据C-0001/证据RL-0143)。
[373]UP(前身为Le Chèque Déjeuner)与C.D Holding Internationale诉匈牙利政府案,ICSID案件编号:ARB/13/35,管辖权初步问题决定书,2016年3月3日,第193段(证据 CL-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