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反倾销税条例[1]
为修正和巩固关于征收反倾销税以抵消倾销的法律。
鉴于,在巴基斯坦境内赋予《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及其实施协议以效力,并且修正和巩固有关征收反倾销税的法律以抵消倾销,以此为调查和认定与进口到巴基斯坦的货物及其附带事宜有关的倾销和损害提供框架,颇有裨益;
并且鉴于征收反倾销税以抵消有害倾销符合公共利益;
并且鉴于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依照《1999年10月14日公告》和《1999年第1号临时宪法令》处于解散期间;
并且鉴于总统认为根据现存的客观情形有必要立即采取行动;
现据此,依照《1999年10月14日紧急状态公告》、《1999年第1号临时宪法令》、《1999年第9号临时宪法(修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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