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促进竞争和保护交易法[1]
鉴于:
通过在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个人或企业间维持公平的竞争,促进国家经济更加开放、自由、以市场为导向以及富有竞争力。借助竞争的方式,改善生产者或销售者的经营能力,提升国家的生产力。通过控制垄断及限制性贸易惯例的方式,保护市场免受不良干预,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鼓励以富有竞争力的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通过消除贸易实践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维持普通公众的经济利益和体面。据此,有必要制定本法。
本法在公告成立众议院的第1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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