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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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1条 《商法典》第2条提到的一切商业交易,除依照本法另有规定外,均视为有效。所拥有财产若包含所有权请求权则应视为所有权证明。
  第2条 下列行为应视为“洗钱”:
  a.取得、拥有或使用明知通过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取得的非法活动所得的收益;
  b.通过犯罪活动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财产,且明知该财产来源非法,为掩饰其非法来源而将其转移或转让;或为协助任何涉及上游犯罪者逃避相应法律后果而将财产转移或转让;
  c.隐瞒或掩饰直接或间接从犯罪中获得的财产的性质、来源、地点、处置、动向或所有权。
  第3条 “犯罪收益”一词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从犯罪中获得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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