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电子交易法
第一章 定义及总则
第(1)条 在适用本法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和表达具有下列规定的含义:
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和职权单位。
部长:国家经济部部长。
主管机构:信息技术主管机构。
电子交易:通过电文订立的合同或交易或将部分或全部通过电文履行的合同或交易。
电子:现代科技方式包括电子、数码、磁、无线、光存储、电磁、语音或其他类似的方式。
电文: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的电文,无论接收人采取何种方式提取。
电子邮件:发送和接收电文。
电子记录:通过实物媒介或者其它媒介以电子方式生成、储存、提取、复制、发送、通知或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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