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其顿技术工业开发区法
合并版
第一编 总则
第1条 本法主体
(1)本法规定了在技术工业开发区中进行投资的激励措施,建立、开发和运作技术工业开发区的条件、方式和程序,技术工业开发区中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其具体要求,设施购置,建筑许可发行程序,将园区内施工用地租赁给公共服务商的程序,以及已建造建筑的核验程序,即何人的建筑已建,何人园区内的法律地位还未建立,技术工业开发区适用海关条例,以及技术工业开发区运作和使用者身份的终止。
(2)本法应维护符合国家援助条例的援助计划的利益。
第2条 本法宗旨
本法旨在吸引国内外资本发展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国民经济以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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